问题 | 准生证异地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具体流程: 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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