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尚未领取符合法律程序的婚姻证书却需要解除婚约的情况时,我们首先需要区分的问题即为当事人是否曾取得过去司法行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书,抑或是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了该婚书不慎遗失。
若双方自始至终都未能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他们便并无密切的婚姻关系束缚,此时无需刻意进行离婚手续的处理,只需决定不再同居共处,然后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彼此分开即可。 若不幸遭遇迁址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已经签署的结婚证件被他人盗取或损坏时,夫妻双方同样可以前往负责颁发结婚证的民政机构,要求其协助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紧接着,当事人既可依照合法途径协商解决婚姻解体事宜,也可以选择利用诉讼手段来最终实现离婚对彼此的影响最小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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