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婚行为是否构成无效婚姻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欺骗之举并非蓄意伪造尚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声称为满足法定要求(男性22岁,女性20岁),抑或蓄意宣称单身实质上已婚,或者故意隐匿两方间存在着法律严格禁止结婚的关联亲戚,如此类情形均可视作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
然而,若欺骗行径涉及到故意隐瞒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等相关信息,其受骗配偶则有权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这段婚姻便应当被视为具有可撤销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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