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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配套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条款,当两位成年人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二结连理时,他们需携手前往一方当事人长久居住的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他们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证件和证明文件:首先,是各自的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件,其次,是由个人手书的无配偶声明以及声明中明确表达自身与对方当事人无任何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在婚姻登记机关对上述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核以及就相关问题进行详细问询之后,如若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将依法为其进行婚姻登记注册,同时颁发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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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