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能否本人不去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结婚证书的办理而言,本人不能缺席。
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在领取结婚证书时,男女双方必须携手并肩,共同携带所需的证件,并且务必前往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居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鉴于领取结婚证书需要当事人表明其自愿的意愿,如果并不是由本人亲自前来,那么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难以判断当事人是否真心实意地希望结为连理。 最后,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结婚登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只要双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形式要件,便可顺利获得结婚证书,进而宣告婚姻关系的确立。 然而,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应及时进行补办。 此外,《民法典》还明确列明了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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