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一起但没结婚证,怎么补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户口同处但缺乏结婚证明书如何进行补办问题:
如果相关的双方申领者因为结婚证书的遗失或损害,因此有必要进行补办的话,那么户口是否同处对于补办结婚证书并不构成任何障碍。 只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并确认其真实性之后,便可以为他们补发新的结婚证书。 另外,如果是由于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需要进行补办的话,该名申领者就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同时还需要提供证明自身目前并未处于已婚状态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在此基础上,当事人需要依照结婚程序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申请,一旦满足所有条件,便能够当场获得所需要的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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