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亲属间是不允许结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了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适宜结婚的血亲范畴。
其中,直系血亲不仅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涵盖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形成的直系血脉联系。 而对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界定,则选取了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将本人视为第一代,向上溯源到父母为第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则被定义为第三代,以此类推。 按照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概述如下: (1)同源自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既包含有血亲关系的全血缘亲兄弟姐妹,也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半血亲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在普遍情况下被称为兄妹或姐弟,但他们实际上并不存在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诸如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样来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含了堂兄弟姐妹及表兄弟姐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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