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年前的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过去的30年间,因保管不善导致结婚证书遗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面对这种状况,当事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户籍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向当初负责颁发该结婚证书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其中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重新申领的请求。 婚姻登记部门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严格查证,若核实无误,将为申请者重新颁发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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