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家人包办的婚姻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包办婚姻,乃是男女接合并非出自双方自愿,而主要源于第三者,如父母等,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公然违背,实施了干预他人婚事的不正当举动。
在此情况下的包办婚姻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为可撤销婚姻范畴,任何受到伤害或者不适的相关利益人皆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撤销该桩已成事实的婚姻。 在申请此类诉讼时,当事人应当从婚姻登记之日起算,于满一年期限内提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倘若遭受非法拘禁或自由受到严重侵害的一方欲提出撤销婚姻之诉,则必须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时算起,于一年内提出相应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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