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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恋爱期间自愿赠予的礼物是否需要归还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恋爱期内的赠予是否需要归还,这一问题并非绝对的答案。
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以下几点予以考虑和分析:
第一种情形,如果在恋爱期间,赠与人所提供的礼物对价甚高并具有婚姻缔结之期待,例如赠送汽车、房产等贵重物品,若婚姻目标未能得以实现,那么受赠方则有义务将上述物品返还给赠与人。
第二种情形,倘若赠予仅限于恋爱期间的日常交往所需,如520微信红包、护肤品等相对较小的礼品,此类情况下,受赠方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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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