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结婚了户口没有迁过去填写家庭成员要写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谈到家庭成员时,这个词汇所涵盖的范围实际上是非常广的,具体来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那些与家人在生活上有密切接触并且有着共同生活经验的近亲。
然而,当姐姐出嫁后,这种共同生活的状态就不再存在了,因此从法律和社会角度来看,她们已经不属于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了。 这个定义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看待家庭关系中的责任分配和权益保护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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