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不用户口本可以登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缔结婚姻过程中,户籍文件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由于户口本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之一,因此在申请领取结婚证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出示完整有效的户口本。 然而,并不是要求携带全部户口本前往,而是只需提供涵盖了本人页及首页以及户主页的相关页面。 在提交户口本原件的同时,也请务必附上相应的复印件作为备份。 除此之外,你们还需准备好与之相配套的尺寸为2寸、且为近半年拍摄的免冠半身合照。 此外,双方均需持居民身份证参与婚姻登记手续。 值得格外留意的是,所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上的详细信息须与户口本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领取结婚证。 若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户口簿,可考虑凭借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派出所开具可靠的户籍证明,以获取合法的身份证件。 然而,请务必保证在开具户籍证明满一个月之后及时进行结婚证的申请办理,以免出现延迟过长而导致再次开证实施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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