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找不到结婚证怎么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出现结婚证遗失的情况,我们提供以下几种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1、如夫妻双方中仅某一方遗失结婚证,另一方可持自身那一本前往相应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当夫妻双方均发现已遗失结婚证时,首先需前往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二者系合法夫妻关系,同时还应提供一份书面的结婚证遗失声明书,并妥善保存此项凭证。 随后,方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事宜; 3、倘若你们夫妇二人都不慎遗失了结婚证,那么需要首先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结婚证。 在此过程中,双方需携带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站申请补办结婚证。 值得注意的是,该登记站在核实确属婚姻登记档案无误后,方可向上诉申请补发结婚证; 4、假如在双方遗失结婚证的情况下,对于离婚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这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为此,我建议您直接前往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经过法庭审理认定,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已无挽回余地,法庭很可能会作出准予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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