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3)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 (4)双方发的亲密短信; (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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