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结婚证怎样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要看是否属于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同居期间的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按共有关系进行分配处理。 3、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或者没有在自己手里,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原告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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