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证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外婚姻公证要双方当事人携带下列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 4.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25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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