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共同购买房子归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之后,在其中一方不幸离世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哪些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份额。
至于已经逝去的那位伴侣所留下的财产份额,原则上应当被视作其个人遗产。 然而,这些遗产中,至少有一半的财产权应当归属那位依然健在的配偶,而不足的部分则要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作为已经离世的配偶的整体遗产,交由其法定继承人来按照预先确定的顺序进行继承分割。 如果因故去世的那位配偶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其遗产将由其合法配偶、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的子女以及直接受益人等法定继承人们共同分享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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