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无效情形有哪些类型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存在无效情况的情形,较常见的有以下五种类型:
1.公证程序违规操作,严重违反法律。 如公证人员未能按照司法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证,对遗嘱人的身份信息、真实意图等关键要素未进行全面核实。 2.当遗嘱人在进行公证时,其民事行为能力可能不足。 如果遗嘱人由于患有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其无法清晰地表达自身意愿,那么在此情况下所立的公证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3.遗嘱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 例如,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并非遗嘱人所有。 4.若遗嘱的设立受到欺骗、强迫的影响,这也会使遗嘱被判定为无效。 5.公证机构在职权范围外或是违反地域管辖规定办理公证,同样会导致所出具的公证遗嘱失去效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判断一份遗嘱公证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多个复杂因素来综合考量,同时还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价值的证物证据才能得出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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