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继承权房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异的复杂问题中,子女享有其父母房产的比例通常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换言之,即使婚姻关系破裂,未成年的子女仍然保留了对其父母财产,包括房地产等方面拥有合法的继承权。 然而,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所涉房产曾经过明确的划分和处置,例如,已经被指定由一方所有且得到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进行变更处理,那么在未来的房屋继承程序上,则将依据上述决定后的状况予以执行。 与此同时,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未能达成关于房产的确切处置方案,则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子女有权在其父母双双离世之后,依照法定继承人的特定原则,行使对于该房产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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