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分给女儿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中,立嘱人对其部分遗产的处分并未分配给其女儿,此举亦为法律允许之列。
遗嘱乃立嘱人生前自主决定如何处分自身财富的方式之一。 惟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在设立遗嘱时,立嘱人应当具备完整的法律行为能力; 其意志表达必须真实无误; 处置的资产应是本人依法所有,方能使遗嘱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这一做法有可能导致家庭纷争不断,从道德伦理角度进行审慎考虑亦十分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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