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立遗嘱房屋遗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遗属未留下明文遗嘱之时,房产权益之传承便依循法定继承原则加以分配。
首先,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皆为首要顺位继承人,有权均等继承所涉财产。 若无此类首要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作为次要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在具体分配过程中,通常会充分考虑到各继承人的实际状况,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适当关照。 对于那些对遗属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酌情予以多分; 反之,如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履行赡养义务者,应视为未尽义务,不应获得过多份额,甚至可能面临少分的境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