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有先后顺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赋予第一顺位继承权的人员范围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三类群体,且在实际继承过程中,并未对其进行排序区分。
换言之,在法定继承的大前提之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应依理平均分配所继承的财产。 然而,亦不排除出现少数特例状况。 例如,针对那些在生活方面遭遇特殊困境且同时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对其实施特别关照; 另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离世后对其悉心照顾或与其共享人生、共度时光的继承人而言,在进行遗产分配时给予更多的份额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考虑不分或少分其应得的部分。 综上所述,尽管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权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具体的份额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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