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继承权需要告知被剥夺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剥夺继承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通知到被剥夺的继承人本人。
这个举措的目的在于确保被剥夺者有充分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够明确地了解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已经被侵犯了。 如此一来,在必要的时候,这些继承人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告知被剥夺的继承人,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后续出现各种纷争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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