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和配偶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财产分配时,继承人的选择和配偶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在正常程序的继承过程中,还是在遗嘱生效后的继承事务中,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都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例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本来就具有分享房产权益的权利。 然而,若是子女通过订立有效的遗嘱来获得房产,并且遗嘱已经明确表示只有特定的子女才有资格继承,那么这部分房产就通常被视为子女所独有的私人财物; 反之,如果遗嘱并未明确规定房产只归受赠人所有,那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继承的房产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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