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父母离异之日起,其所育之儿女的继承权力并不受此婚姻状况变动的任何限制或约束。
无论这些子女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抑或是领养儿童,以及那些与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与被抚养之法定联系的子弟兄妹,他们对父母的财产都具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离婚仅仅是解除双方曾经建立过的夫妻关系而已,而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情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这场离婚风波而有所改变。 若在这之后,父母中的某一方不幸离世,那么他们的孩子们将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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