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在法律上拥有的第一顺位继承权不容忽视。
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父母离世后,其子女包括由婚姻产生的亲生孩子、通过非法手段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经合法手续领养的孩子以及虽无血缘关系然与父母保持着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权参与继承。 所有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若离世家长没有预先立下遗嘱以明确财产分配方式,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流程,由全体子女平分遗产。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某子女因特殊原因,如生活极度贫困且自身劳作能力匮乏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优先考虑并给予适当关照。 对于那些在赡养父母的过程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或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获得更多份额。 反之,若有具备经济实力和抚养条件的子女却未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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