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方尊长离世之后,其遗孀与子女作为法律所规定的合法继任者,自然享有依法继承尊长财产的权利。
然而,如果尊长并未留下任何遗愿或遗嘱,那么首先需要将夫妻双方共有的全部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半作为仍然活着的那一方的财产保留,而另一半则成为死者的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丧偶者、子女以及尊长的其他伴侣(如已离婚)均属于第一继承人序列,他们将参与平等分配遗产的过程。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严重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样地,对于那些在尊长生前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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