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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形式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的丧失情况,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最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的状况之一;
其次,为了争夺遗产而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谋杀同样会让继承人失去继承资格;
再次,在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时,如果情节恶劣到一定程度也将导致无法继承遗产;
此外,伪造、窜改、隐匿甚至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话同样会剥夺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最后,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更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也将失去继承权。
以上种种行为都将导致继承人失去继承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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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