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继承人资格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消继承人资格需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况。
通常而言,如继承人出于恶意意图而杀死被继承人; 为谋求财富继承权而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舍弃对被继承人的照顾责任,或是对其虐待行为性质恶劣到极致; 非法篡改、隐瞒或销毁遗嘱,导致严重后果; 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将可能面临丧失继承人身份的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主张取消继承人资格时,必须提供充足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上述行为确实发生与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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