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关系中,有些情况会导致继承人失去继承权,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残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是对被继承人进行遗弃,或者虐待其行为极为严重的; 四是蓄意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且情节非常严峻的; 五是用欺骗性手段,或是胁迫,来促使或者阻止被继承人设立、更改或撤销遗嘱,并且这种情形也达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 值得看到的是,以上所述的行为,只有当其程度超越了正常范围,才会引发继承权丧失这一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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