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配偶和子女谁先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财产传承次序中,作为直系亲属的配偶及子女一起归类为优先于其他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因此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这意味着伴侣及其未满18岁的各亲子具有同等的继承人资格,并不存在孰先孰后这样的时间先后之别。 而在进行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中,我们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应该考虑不分给或仅给予较少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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