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子女继承权的问题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所享有的继承权利通常涵盖父母离世后对于遗产的平等分配权。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种权力或许会受到影响产生变化。 例如,倘若子女故意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或者为了争夺遗产而蓄意谋害其他继承人,甚至出现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恶劣行径且情节严重者,他们将会失去继承权。 另外,如果父母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那么子女们的继承权益便应严格遵循遗嘱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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