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近期我国法律关于子女继承父母财富的最新规定,积极扩展了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将侄子和外甥正式纳入其中,使其具备了代位继承的资格。
同时,原有的公证遗嘱现已不再享有优先于其他遗嘱类型的效力,今后各份遗嘱将按照立嘱日期的顺序,以最新的遗嘱为准公允执行。 除此之外,伴随科技发展而来的新型遗嘱形式如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也得以认可和接受。 在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情况下,一般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 然而对于那些生计困顿且无法面向社会提供劳动价值的子女,在遗产分配环节理应得到额外的照拂和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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