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分配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畴,主要包括合法婚姻中另一半即配偶、子女以及亲生或领养的父母。
其中,“配偶”特指在婚姻状态持续期间内的对方当事人。 “子女”的范畴则涵盖了实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多种情况。 而“父母”则包含了生身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不同类型。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各个家庭成员均有权平等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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