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第一顺序人是不是有全部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的制度框架之下,并非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皆可独享全部的继承权益。
具体而言,在法定继承的流程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类人群。 通常,在法律未加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处于同一顺位的各继承人才能够公平地分享该财产权益,但实际情形中仍可能呈现出财产分配并不均衡的现象。 例如,当继承人身处生活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时,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给予其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依法享有优先获得更多份额的权利; 而对于具有抚养能力且条件允许的继承人来说,若未能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则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将面临取消其权益参与分配或仅能获得较低比例收益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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