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婚前房产,对方可以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再婚关系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再婚前的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当事人不幸离世之后,其另一半是否有权利继续享有这部分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已经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且在这份遗嘱中明确地表达出他希望将自己的婚前房产交由再婚伴侣来继承的话,那么这位再婚伴侣就可以依据遗嘱中的内容来实现继承权。 然而,如果逝者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再婚伴侣作为逝者的配偶,应当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除非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他们都有权利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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