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权的民法典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被详细地加以规范与阐述。
当涉及到遗产承继者时,其范围广泛,囊括了配偶、儿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曾祖父辈以上的亲属。 关于合法的承继顺序,首先给予配偶、儿女及生身父母以首位的权益; 次之则是兄弟姊妹、祖父母、曾祖父辈以上的亲戚。 在遗产传承过程中,若有第一顺位的承继人存在,则由他们优先继承; 反之,若无此类承继人,则交由第二顺位的亲属进行继承。 另外,在《民法典》中也对遗嘱继承及遗赠的相关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这类方式相较于法定继承具有更为优先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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