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房产怎么过户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独生子女房产怎么过户继承? 1、独生子女在继承死亡母亲遗产的时候,需要提交母亲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是证明自己与死者是母女关系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主要存在几方面困难: (1)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就更存在着现实的障碍。 (2)因继承人要求继承的遗产绝大多数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支取存款及办理挂失支取手续,从而导致继承人无法实现继承权。 (3)即便有证据可以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银行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 二、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1、独生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发到继承来继承父母的房产。 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民法典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这位独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2、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①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④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独生子女如何继承全部财产? 1、若是遗嘱之中规定由独生子女全部继承,那么该独生子女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 对于没有遗嘱的情形,死者的配偶、父母都离世了,那么独生子女也可以全部财产的继承权。 2、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子女在父亲、或者是母亲死亡之后,一般都是可以获得遗产的继承权的,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的时候,可能需要提交遗嘱、自己的身份证等的材料。对独生子女房产怎么过户继承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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