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婚姻关系解除并不会对子女对于父母所拥有物业的法定继承权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若父母在离世时未曾立下遗嘱以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则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通常而言,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与父母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例如父母的祖父母、现存配偶)共同平等地分割房产。 然而,若父母在生前已通过赠与等合法途径将房产赠予给某一子女,那么其余子女便无法再继承该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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