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法定继承人的首位顺位即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配偶”意指同居伴侣,即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条件下存在的对方; 而对于“子女”这一二字,其所涵盖的范围则无比广泛,涵括了自然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来的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或继女; 对于“父母”这一概念,同样将亲生父母、养育之恩的父母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纳入其中。 在财产传承的问题上,法律明确赋予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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