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既遂后,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一般采集血液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有: 1、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交通事故肇事罪应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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