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分配的法定优先顺序详细解析如下:
首先,应是被继承人生前的配偶、血亲子女以及生父或母(含再婚前与被继承人具备扶养关系之继父母); 其次,是被继承人的异姓手足、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这类旁系亲属。 自继承事件发生之时起,首先依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若第一顺位无合适之人继续承继,则交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需要特别指出,此处所指的“子女”,不仅包含了婚姻关系存续中的亲子,还包括非婚生子女、领养的子女以及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理,“父母”也不仅仅局限于亲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