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合法且有效力的遗嘱。
如若有留遗嘱的情况发生,自然是依照遗嘱定制来进行遗产承继; 若是无可供参照的遗嘱文件,那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执行财产分配。 接下来,全体继承人必须筹备有关见证其身份的资料,比如身份证件、户籍簿、亲属关系凭证以及房产凭证等重要证件。 进入后续环节后,所有继承人应共同前往公正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益公证事宜。 经过公证程序后,各位继承人需带上公证书及其他必备资料,前往房产实际所在位置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实物房屋所有权转让的相关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大家有可能要支付相应的审批费用或税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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