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继承权问题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中,倘若当事双方都满足了我国相关法律所设定的事实婚姻的条件,那么在其中一方离世之后,另一方便有权享有法定继承的权益。
然而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判定标准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堪称严苛。 若不能顺利地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那么尚未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那一方将无法享受到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应权益。 但是,倘若已故者留下了清晰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明确指派其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伴侣作为遗产继承人来接收财产,那么便应该依据遗嘱中的具体内容加以安排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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