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子女继承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的继承权益,乃是应在取得被继承人死亡之消息之后,依法可根据法规赋予之权限,享有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权。
此中所言“子女”,包括了婚姻关系中所生育之子女、非婚姻关系中所生育之子女、收养关系中所形成之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多种类型。 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子女们往往会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来获取遗产。 其中,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顺序及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内容来执行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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