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需要兄弟姐妹同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嘱继承中,我们遵循被继承人所指定的遗嘱内容来确定继承方式。
若遗嘱中明确仅由一人继承,此时并不需征得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同意。 然而,假如有其他继承人已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出愿意放弃继承权的意愿,那么便需要得到他们的亲笔签字确认。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我们将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遗产分配; 若存在遗嘱,则应依据遗嘱中的内容或遗赠条款进行处理; 倘若有遗赠扶养协议,也会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在此过程中,并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同意。 若您是通过遗嘱继承的,那么您将按照被继承人在生前所立下的遗嘱进行财产继承,无需征得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同意; 但若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等,只要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都可以提出平均继承的请求。 如果您的兄弟姐妹同样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列,那么他们便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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