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找哪里的法院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纷争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房产所在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以下几类案件,具体为:(1)关于不动产物权引发的纠纷,应由直接涉及该不动产权益之处所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2)对于涉及港口活动中所产生矛盾纠纷的诉求行为,应由港口所在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专属管辖; (3)而针对继承遗产纠纷方面的诉求,则应由被继承人在其过世时居住地点或主要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明文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必须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纸,且需按照被告人数的多少来制作副本。 若确实难以以文字形式撰写起诉状书,可选择采用口头陈述方式提起诉讼,将此种情形详细记录于人民法院笔录之中,同时告知诉讼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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