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夫妻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在婚前的财产是具有有限的继承权的,这点必须明确理解。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幸过世,那么其另一位伴侣将自动具备对含有该方婚前财产的遗产的继承权。 尽管婚前财产在法律上被视为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除非有遗嘱明确排除其继承权,否则他们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子女”,不仅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还包括了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也不仅仅指亲生父母、养父母,还包括了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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