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是什么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公证,即由各公证机构依照立遗嘱人之请求,依据法律规定,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予以证实其真实性及合法性之服务。
公证遗嘱流程包括: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该申请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向其居住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交,不可代为处理;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 接收到立遗嘱人的申请材料后,公证机构应当进行相应审核和核实; 3.对遗嘱进行审查: 主要关注遗嘱人有无完整的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生前对于遗嘱中所处置的财产是否具有所有权以及遗嘱人的意愿表达是否真实等方面; 4.经过严格审查之后,如果公证员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则会草拟公证书并将其连同相关档案资料上报审批部门; 5.遗嘱公证书自批准日起正式生效; 6.领取已生效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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