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能否随时进行修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您已指定的遗嘱可以修改,只要符合法律规范且不违背遗嘱人的意愿。
遗嘱是在遗嘱人去世后执行的法律行动,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对遗产或其他事务做出个人决定。 然而,只有非公证遗嘱才能被更改,而公证遗嘱则必须经过公证程序进行更改。 自更改公证遗嘱内容的行为就是无效的,而且公证过的遗嘱不能再进行变更了哦!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之后作出与其内容相背离的行为,我们将这解读为他们撤销了相关遗嘱内容。 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矛盾的情况下,将以最后的遗嘱作为执行依据。 希望这些提示能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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